根据《宁波大学第七轮聘期教职工个人岗位考核工作实施细则》(宁大政〔2019〕58号)文件及研究院《关于新药技术研究院2020年度考核优秀评选工作的通知》,经个人申报、团队(部门)负责人推荐、院办会投票及讨论通过,2020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公示如下:
1. 科研人员(2人):吴翊乐、应见喜;
2. 行政人员(1人):马红娜;
3. 实验技术人员(1人):欧阳翰,已在学校内网公示。
公示时间: 2021年1月21日-2021年1月22日。
反映问题的方式:在公示期限内,可通过来信(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需署实名)、来访的形式,向我院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。
要求:反映问题要本着实事求是,真实准确的原则,反对借机诽谤诬告。
联系人:马红娜 电话:87609771 联系地点:包玉书7号楼409室
新药技术研究院
2021年1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