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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药技术研究院关于教职工校外兼职情况的公示

发布时间:2021-12-17  作者:  点击量:

根据《宁波大学教职工校外兼职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宁大政〔2021〕121号)文件精神及《关于开展教职工兼职排摸及梳理工作的通知》的有关规定,经个人申报、分管领导审核和院长办公会讨论审批,现对我院教职工校外兼职情况予以公示,公示内容见附件。相关通知如下:


1、反映问题的方式:在公示期限内,可通过来信(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需署实名)的形式,向我院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。

2、要求:反映问题要本着实事求是,真实准确的原则,反对借机诽谤诬告。

3、公示时间: 2021年12月17日-2021年12月19日。


联系人:马老师   电话:87609771 邮箱:mahongna@nbu.edu.cn


附件:宁波大学新教职工兼职情况梳理汇总统计表--新药院




新药技术研究院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1年12月17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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